在《资治通鉴》那波澜壮阔的历史长卷中,有这样一个场景令人深思。秦朝末年,天下大乱,诸侯并起,项羽凭借着强大的军事力量成为各路反秦义军的盟主。在灭秦之后,他主持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分封。
项羽自封为西楚霸王,占据了肥沃且繁华的九郡之地。而对于其他诸侯,他的分封却充满了主观与不公。刘邦本应按约定被封为关中王,却被项羽刻意封到偏远的巴蜀之地,只得到巴郡、蜀郡和汉中郡三郡,建都南郑。项羽还把关中地区一分为三,封给了秦朝投降的将领章邯、司马欣和董翳 ,以此来堵住刘邦东出的道路。
再看其他诸侯,魏王豹的地盘被项羽纳入自己的版图,仅被封到河东郡,成为西魏王;赵王歇从原本繁华的邯郸被赶到偏远的代县,改封为代王;燕王韩广被迁至无终,原将领臧荼却被封为燕王,骑到了他的头上;齐王田市被降级为胶东王,而原将领田都却被封为齐王 。此外,田荣因与项梁有隙且未随项羽入关,直接被排除在分封之外;陈馀虽为赵国复国功臣,却只因未追随项羽入关,仅得到环绕南皮的三个县的封地。
这样的分封看似依据战功和关系,实则充满了不公平。项羽凭借自己的喜好和私利,肆意分配天下,没有真正做到论功行赏。这种不公平的分配方式,表面上看似快速地建立起了新的秩序,满足了项羽的霸权欲望,实际上却为日后的天下大乱埋下了隐患。
从这个事件中,我们不禁思考:公平与有用,在历史的进程中究竟有着怎样的关系?公平的东西是否真的难以发挥实际作用,而有用的东西又为何往往难以做到公平呢?《资治通鉴》作为一部记录了千年历史兴衰的巨著,为我们提供了无数这样的思考素材,让我们得以从古人的智慧和经验中探寻答案。
从《资治通鉴》故事看公平与有用的冲突
(一)张释之公平执法,却让帝王不满
汉文帝时期,张释之担任廷尉,主管司法刑狱,肩负着维护法律公正的重任。他秉持着 “法者,天下公共也” 的理念,在每一个案件的裁决中,都力求做到公平公正,不偏不倚 。
有一次,太子刘启与梁王刘武同乘一辆车入朝,经过司马门时,按照规定,出入司马门的人都要下车步行,否则就触犯了 “不敬” 之罪。可太子和梁王仗着自己的身份,没有下车,直接驾车而过。张释之见状,立刻追上去制止他们进入殿门,并以 “不下公门,不敬” 的罪名弹劾他们。这件事传到薄太后耳中,汉文帝赶忙免冠向太后谢罪,承认自己教导儿子不严。最终,薄太后派使者承诏赦免了太子和梁王,他们才得以进入宫殿。张释之的这一做法,严格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无论身份地位如何,只要触犯法律,都要受到相应的惩处,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原则。
还有一次,文帝出行经过中渭桥,突然有一个人从桥下跑出来,惊吓到了文帝的御马。文帝大怒,立即派人将此人抓捕,交给廷尉张释之治罪。张释之经过审讯得知,这个人是长安县的一个普通百姓,他走到这里时听到了清道戒严的命令,就赶紧躲到桥下。过了很久,他以为皇上的车驾已经过去了,便从桥下出来,没想到正好碰上了文帝的车子,导致御马受惊。张释之依据法律,认定此人犯了 “犯跸” 之罪,依法判处他罚金。文帝对此十分不满,生气地说:“这个人亲惊吾马,马赖和柔,令它马,固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之罚金。” 意思是这个人惊吓了自己的马,幸亏这匹马性情温和,要是别的马,说不定自己就受伤了,可张释之却只判处罚金,实在难以接受。但张释之坚持认为,法律是天下人共同遵守的准则,不能因为皇帝的个人意愿而随意更改。如果随意加重处罚,法律就会失去公信力,百姓也将无所适从。他说:“廷尉,天下之平也,壹倾,天下用法皆为之轻重,民安所错其手足!” 经过一番争论,文帝最终认可了张释之的判决 。
后来,又发生了一起偷盗宗庙玉环的案件。有人偷了高祖庙神座前的玉环,被官府抓获。文帝得知后,龙颜大怒,将此案交给廷尉张释之审理,他希望张释之能判盗贼灭族之罪,以泄心头之恨。然而,张释之依照法律规定,认为盗贼应判处弃市(死刑)。文帝对此极为愤怒,指责张释之说:“人无道,乃盗先帝器!吾属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庙意也。” 张释之却毫不畏惧,免冠顿首谢罪后,据理力争:“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顺为差。今盗宗庙器而族之,有如万分一,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且何以加其法乎?” 他认为按照法律,判处死刑已经足够,如果因为盗窃宗庙器物就判灭族之罪,那么万一有人挖了高祖陵墓的一抔土,又该如何加重处罚呢?文帝听后,陷入沉思,最终与太后商议后,还是同意了张释之的判决 。
在这一系列事件中,张释之始终坚守法律的公平正义,他的判决依据明确、程序正当,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然而,从汉文帝的角度来看,这些判决却未能满足他的特殊需求。在惊马案中,文帝觉得自己受到了惊吓,希望能重罚肇事者以解心头之恨;在偷盗宗庙玉环案中,他认为盗贼亵渎了先帝的尊严,必须处以极刑才能平息自己的愤怒。张释之的公平裁决,在此时显得有些 “无用”,因为它没有迎合帝王当下的情绪和特殊要求。这也反映出在现实政治中,公平的法律裁决有时难以与统治者的个人意志和特殊利益诉求相契合,公平与有用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冲突。
(二)项羽分封:追求有用的布局,失了公平
秦朝末年,烽火连天,各路豪杰纷纷揭竿而起,共同反抗秦朝的残暴统治。在这场波澜壮阔的反秦战争中,项羽凭借着卓越的军事才能和强大的武力,逐渐崭露头角,成为了反秦义军的核心领袖。巨鹿一战,项羽破釜沉舟,以少胜多,一举击败了秦军的主力,威名远扬,诸侯皆服。
秦朝灭亡后,如何重新构建天下秩序,成为了摆在项羽面前的首要问题。经过一番深思熟虑,项羽决定采用分封诸侯的方式来划分天下。在他看来,这样既能满足各路诸侯对土地和权力的渴望,又能借助诸侯之间的相互制衡,巩固自己的霸主地位。于是,在公元前 206 年,项羽自封为西楚霸王,占据了梁、楚之地的九个郡,定都彭城。同时,他将其他土地分封给了十八位诸侯 。
在分封过程中,项羽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和压制潜在的对手。刘邦作为他最主要的竞争对手,自然成为了他重点防范的对象。原本按照楚怀王 “先入定关中者王之” 的约定,刘邦先进入关中,理应被封为关中王。但项羽担心刘邦在关中地区发展壮大,对自己构成威胁,于是便将刘邦分封到偏远的巴蜀之地,封为汉王,只给了他巴郡、蜀郡和汉中郡三个郡。同时,项羽把关中地区一分为三,分别封给了秦朝的降将章邯、司马欣和董翳,让他们来阻挡刘邦东出的道路 。
对于其他诸侯,项羽同样根据自己的利益和判断进行了分封。他将魏王豹改封为西魏王,封地从原来的魏地迁至河东郡;赵王歇被改封为代王,从繁华的邯郸迁到了偏远的代地;燕王韩广被迁至辽东,原将领臧荼被封为燕王;齐王田市被降级为胶东王,而原将领田都却被封为齐王 。此外,田荣因为曾经多次违抗项羽的命令,且未跟随项羽入关,直接被排除在分封之列;陈馀虽为赵国复国的功臣,但由于未追随项羽入关,也仅得到了环绕南皮的三个县的封地 。
项羽的这种分封策略,从他自身的角度来看,似乎有着一定的 “有用性”。他通过分封,将自己的亲信和支持者安排在重要的位置上,形成了对自己有利的势力格局;同时,通过削弱和分化一些强大的诸侯,避免了出现能够与自己抗衡的力量。然而,这种分封方式却严重违背了公平原则。许多诸侯认为自己的功劳与所得到的封地不匹配,该赏的未赏,不该赏的却得到了丰厚的回报。例如田荣,他在齐地拥有强大的势力,且在反秦战争中也有一定的功劳,但却因为与项羽的个人恩怨而被排除在分封之外,这无疑让他感到极为不满。还有陈馀,他觉得自己与张耳功劳相当,但张耳被封为常山王,而自己却只得到三个县,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也让他对项羽怀恨在心 。
这种不公平的分封,很快就引发了各方的不满和反抗。田荣率先在齐地起兵,杀死了项羽所封的齐王田都和胶东王田市,自立为齐王,并联合彭越等人,共同对抗项羽。陈馀也不甘示弱,他联合田荣,击败了常山王张耳,迎回了赵王歇,重新掌握了赵国的大权 。这些诸侯的反叛,使得刚刚建立起来的分封秩序瞬间陷入了混乱,天下再次陷入了战火纷飞的局面。而项羽为了平定这些叛乱,不得不四处征战,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也为他后来的失败埋下了伏笔 。
从项羽分封诸侯的事件中可以看出,他为了实现自己的统治目的,追求一种对自己有利的布局,而忽视了公平原则。这种以牺牲公平为代价的做法,虽然在短期内看似达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从长远来看,却引发了诸侯的不满和反抗,导致了天下的大乱,最终让自己陷入了困境。这也充分说明了在历史的进程中,当有用与公平发生冲突时,只追求有用而忽视公平,往往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
深入剖析:为何公平与有用常相悖
(一)立场差异:上位者与民众的不同诉求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上位者与民众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其利益诉求也大相径庭,这就导致了公平与有用之间的矛盾时常出现。
对于帝王、统治者而言,政权的稳定、统治的效率以及个人权威的维护往往是他们最为关注的核心问题。在制定政策和做出决策时,他们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如何使国家机器高效运转,如何让自己的权威得到尊崇。例如,在面对国家财政困难时,统治者可能会毫不犹豫地增加赋税,尽管这可能会加重百姓的负担,损害社会的公平性,但在他们看来,确保国家财政的稳定,维持政府的正常运作,才是当务之急,是最为 “有用” 的举措。
而民众作为社会的底层群体,他们更渴望得到公平的待遇和机会。他们希望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贫富贵贱,都能受到公正的对待;他们期待在社会资源的分配中,能够依据公平的原则,获得自己应得的一份。在教育资源的分配上,民众希望每个孩子,无论出身于城市还是农村,富裕家庭还是贫困家庭,都能有平等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因为这关系到他们未来的发展和命运。
这种立场上的差异,在历史的进程中屡见不鲜。以汉武帝时期的盐铁专卖政策为例,汉武帝为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加强中央集权,将盐铁的经营权收归国有,实行专卖制度。从统治者的角度来看,这一政策无疑是 “有用” 的。通过盐铁专卖,国家获得了巨额的财政收入,为汉武帝时期的大规模军事行动、水利工程建设以及国家的各项开支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同时,这一政策也削弱了地方豪强的经济实力,加强了中央对经济的控制,有利于政权的稳定。然而,从民众的角度来看,这一政策却严重损害了公平性。盐铁专卖使得盐铁的价格大幅上涨,普通百姓的生活成本急剧增加,而且由于国家垄断经营,市场缺乏竞争,盐铁的质量也难以保证。许多中小商人也因此失去了生计,他们的经济利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这一政策体现了上位者为了追求统治的 “有用性”,而忽视了民众对公平的诉求。
再如,唐朝时期的两税法改革,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唐德宗时期,由于安史之乱后,唐朝的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均田制瓦解,租庸调制无法继续实施,国家财政陷入困境。为了解决财政危机,宰相杨炎提出了两税法改革。两税法将过去的租庸调以及各种杂税合并为征收户税和地税,按照资产和田亩的多少来确定税额,一年分夏秋两次征收。从统治者的角度来看,两税法简化了税收制度,扩大了税收对象,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有效地缓解了财政危机,是一项非常 “有用” 的政策。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了诸多问题,导致了不公平的现象。由于两税法以货币计税,而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货币的流通量有限,百姓为了缴纳赋税,不得不将农产品低价出售换取货币,这就使得百姓在交易过程中遭受了巨大的损失。而且,在评定资产时,也存在着诸多不合理的地方,富户往往通过各种手段隐瞒资产,逃避赋税,而贫苦百姓则因为没有能力隐瞒,不得不承担更多的税负。这一改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统治者对财政收入的需求,但却违背了公平原则,给百姓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二)短期与长期目标的矛盾
在历史的舞台上,短期与长期目标的矛盾常常使得公平与有用陷入两难的境地。追求公平的政策,虽然从长远来看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但在短期内可能需要耗费大量的资源,影响效率,给人一种 “无用” 的错觉;而一些看似能够快速解决当前问题、满足短期需求的策略,却可能因为破坏了公平的秩序,而对社会的长期发展造成损害。
科举制度作为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人才选拔制度,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矛盾。科举制打破了魏晋以来九品中正制下世家大族对仕途的垄断,为广大寒门子弟提供了一个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仕途、改变命运的公平机会。它以考试成绩作为选拔人才的主要标准,不论出身贵贱、门第高低,只要有真才实学,都有机会脱颖而出。从长期来看,科举制度促进了社会的阶层流动,为国家选拔了大量优秀的人才,推动了文化教育的发展,对中国封建社会的繁荣和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在短期内,科举制度的实施却面临着诸多问题。科举考试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备考,考生们不仅要学习儒家经典、诗词歌赋等文化知识,还要掌握策论、经义等应试技巧。这使得许多人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了科举考试中,而忽视了其他方面的才能培养和社会实践。而且,科举考试的竞争异常激烈,录取比例极低,许多人终其一生都难以中举,这也导致了社会资源的浪费。此外,科举制度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出现了一些弊端,如考试内容僵化、形式主义严重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才的选拔质量,也使得科举制度在短期内的 “有用性” 受到了质疑。
与之相反,一些短期策略虽然在当时看似能够快速解决问题,但却因为破坏了公平的秩序,而给社会的长期发展带来了隐患。例如,在一些朝代,为了迅速平息叛乱或解决财政危机,统治者往往会采取一些极端的手段,如随意加税、分封诸侯等。这些做法虽然在短期内能够达到目的,如加税可以迅速增加财政收入,分封诸侯可以借助他们的力量平息叛乱,但从长期来看,却带来了严重的后果。随意加税会加重百姓的负担,导致民不聊生,引发社会动荡;分封诸侯则会导致地方势力膨胀,中央集权削弱,最终引发诸侯割据、战乱频繁的局面。西汉初期,刘邦为了巩固政权,分封了大量的同姓诸侯。在当时,这些诸侯确实在维护地方稳定、抵御外敌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诸侯的势力逐渐壮大,他们拥兵自重,不听从中央的号令,最终引发了 “七国之乱”,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又如,明朝末年,为了应对辽东战事和农民起义,崇祯皇帝不断增加赋税,先后征收了辽饷、剿饷和练饷,合称 “三饷”。这些赋税的征收使得百姓的生活陷入了绝境,加剧了社会的矛盾。虽然在短期内,这些赋税的征收为明朝政府提供了一定的军费支持,但从长远来看,却导致了民心尽失,加速了明朝的灭亡。
辩证看待:公平与有用并非绝对对立
(一)历史上成功兼顾的案例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虽然公平与有用常常呈现出相互冲突的态势,但也不乏一些成功兼顾二者的典范案例,这些案例犹如璀璨的星辰,照亮了我们探索平衡之道的征程。
唐太宗李世民在位期间,对科举制度进行了一系列完善与创新,堪称兼顾公平与有用的经典之作。他大力推广科举制度,设立了明经、进士等诸多科目,广纳天下人才 。在科举考试中,从命题、考试到阅卷,每个环节都有着严格且规范的程序。命题范围广泛涵盖儒家经典、历史、政治等诸多领域,旨在全面考察考生的学识素养;考试过程中,考场纪律严明,严禁任何作弊行为,以确保考试的公正性;阅卷环节,由多位德高望重、学识渊博的考官共同进行,他们秉持着公正无私的态度,依据考生的真实水平给出成绩 。通过这一系列严谨的举措,科举制度真正实现了公平公正,为不同阶层的学子提供了一个平等竞争的平台。无论是出身名门望族的世家子弟,还是家境贫寒的寒门学子,只要有真才实学,都能凭借科举考试脱颖而出,步入仕途,为国家效力 。
科举制度的实施,为唐朝选拔出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这些人才来自社会的各个角落,他们带着不同的生活阅历和思想观念汇聚到朝堂之上,为唐朝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注入了蓬勃的活力。在政治上,他们积极建言献策,推动了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实施,使得唐朝的政治制度更加完善,行政效率大幅提高;在经济领域,他们凭借自己的智慧和才能,制定出合理的经济政策,促进了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繁荣发展;在文化方面,他们倡导文化教育,鼓励学术研究,推动了唐诗、书法、绘画等文化艺术的蓬勃发展,使唐朝文化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 。唐太宗通过完善科举制度,不仅实现了人才选拔的公平性,为国家选拔出了有用之才,还促进了社会的阶层流动,增强了社会的稳定性和凝聚力,为唐朝的繁荣昌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除了科举制度,在面对灾荒等重大自然灾害时,一些贤明君主也能够巧妙地平衡公平与有用,实现社会的稳定发展。例如,在明朝万历年间,长江流域发生了大面积的水灾,洪水肆虐,房屋倒塌,农田被淹,百姓流离失所,生活陷入了极度困境 。面对如此严峻的灾情,万历皇帝迅速做出反应,启动了蠲免制度这一特殊的救济政策。蠲免制度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减免受灾地区百姓的赋税,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免除徭役,让百姓能够集中精力进行灾后重建;发放救济物资,如粮食、衣物、药品等,保障百姓的基本生活需求;对于一些因灾荒而被迫犯罪的百姓,还会减免他们的罪刑,给予他们重新开始的机会 。
在实施蠲免制度的过程中,朝廷严格遵循公平原则,确保每一个受灾百姓都能得到应有的救助。官员们深入灾区,实地勘察灾情,详细了解每一户百姓的受灾情况,根据受灾程度的轻重合理分配救济物资和减免赋税的额度 。对于那些生活原本就十分贫困的百姓,给予了更多的关怀和照顾,优先保障他们的生活需求 。通过这些公平且有效的措施,灾荒的影响得到了有效缓解,百姓的生活逐渐恢复正常,社会秩序也得以稳定 。这一案例充分表明,在面对自然灾害等危机时,通过合理的政策制定和公平的资源分配,同样能够实现公平与有用的兼顾,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
(二)如何在现代社会平衡二者
在当今社会,教育公平与人才选拔、收入分配与经济效率等问题备受关注,如何在这些关键领域中平衡公平与有用,成为了我们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从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的层面出发,我们可以探寻到许多行之有效的思路与方法。
在教育领域,实现教育公平与人才选拔的平衡是重中之重。为了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政府加大了对教育资源的投入,尤其是向农村、偏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 。通过改善这些地区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如修建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等,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吸引优秀人才投身农村教育事业,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缩小城乡、区域之间的教育差距 。同时,在人才选拔机制上,不断进行改革与创新,摒弃单一的以考试成绩为标准的选拔方式,构建多元化的评价体系 。除了学业成绩,还将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品德修养等纳入评价范围,全面、客观地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 。在高校招生中,推行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多元化招生模式,为具有不同特长和潜力的学生提供更多的机会,使人才选拔更加公平、科学 。
在收入分配方面,兼顾公平与经济效率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努力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一方面,加强税收调节作用,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高收入群体的纳税比例,对低收入群体则给予税收优惠或减免,以此缩小收入差距 。另一方面,加大对社会保障体系的投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确保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在初次分配中,注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通过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等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劳动者能够充分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同时,鼓励创新创业,激发市场活力,提高经济效率,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为实现公平分配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通过这些政策的协同作用,在保障社会公平的同时,也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
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广泛的调研和论证,是确保政策既能体现公平原则,又能满足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的重要途径。政府可以通过召开听证会、征求意见稿等方式,让不同利益群体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想法 。在制定教育政策时,邀请教育专家、教师、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参与讨论,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和需求,使政策更加科学合理 。在制定收入分配政策时,深入了解不同行业、不同阶层的收入状况和实际困难,结合经济发展的趋势和目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通过这种民主决策的方式,能够使政策更好地平衡公平与有用,提高政策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
结尾:总结升华
回顾《资治通鉴》中那些波澜壮阔的历史事件,我们深刻认识到公平与有用之间复杂而微妙的关系。它们既相互冲突,又相互依存,如同天平的两端,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摆动 。
张释之的公平执法,虽坚守了法律的尊严,却与汉文帝的个人意志产生了冲突,凸显了公平在满足统治者特殊需求时的 “无用”;项羽的分封,为了追求自身统治的稳固,却因忽视公平原则,引发了天下大乱,自食恶果 。这些事例都警示着我们,公平与有用的失衡,会给个人、社会乃至国家带来巨大的危害 。
然而,我们也看到了唐太宗完善科举制度、万历皇帝实施蠲免制度等成功兼顾公平与有用的典范。这些案例让我们明白,虽然公平与有用之间存在矛盾,但并非不可调和 。在现代社会,我们应从历史中汲取智慧,在教育、收入分配等关键领域,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努力实现公平与有用的平衡 。
在追求公平的道路上,我们不能因暂时的困难和挑战而放弃,也不能为了追求短期的利益而牺牲公平。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公平与有用的关系,我们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 。让我们以史为鉴,在现实生活中不断探索和实践,为实现公平与有用的和谐统一而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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